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资讯 > 滚动

烟台物价局:2016暑期景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

2016-07-08 08:06:29 来源:  发布:
摘要:   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,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确保暑期旅游市场价格稳定,山东省烟台市物价局积极部署,加强对暑期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。   市物价局对旅游景区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,旅游景区不得以

  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,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确保暑期旅游市场价格稳定,山东省烟台市物价局积极部署,加强对暑期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。

  市物价局对旅游景区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,旅游景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,不得重复收费、价外加价欺诈游客;要求各景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收费内容,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,诚信经营。

  同时,市物价局开展对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,重点对旅游景区、宾馆饭店等涉及旅游消费的场所进行检查,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收费、乱涨价和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,对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。(YMG记者 陆启飞 通讯员 苏尚)

热门推荐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