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卧龙关村的通告显示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。
卧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,一片乱石堆中,“龙眼沙漠遇难地”的木桩格外醒目,这里,曾经是一名试图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的驴友的遇难地,而类似的“墓碑”还有多处。然而,无论是山下的禁止进山告示牌,还是山上的遇难驴友“墓碑”,都无法阻止驴友的违规穿越。
10月5日,三名违规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的网友被困,通过卫星电话向当地警方求助,当地随即组织了多人搜救队进山搜救。搜救队随后在约定地点找到了三名被困驴友,并沿银厂沟一线撤出。目前,两支救援队伍已沿银厂沟进入,预计10月9日到10日期间,将驴友营救出山。
最新进展
救援队员轮流背驴友下山
沿途避落石搭桥前行
8日早上8点,卧龙特区、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的一支14人的接应队伍从卧龙关村出发,沿地形复杂、道路艰险的银厂沟,接应前方救援队伍。
而7日下午2点,前方16人救援小组经过18个小时急行军在粑子桥附近的被困地点找到了3名被困驴友,一行19人在8日也在往山下走,两支队伍将在途中会合。
8日下午5点,在前方护送驴友的卧龙派出所所长王勇通过卫星电话传回信息,救援队伍已将3名驴友护送至一个名叫绑根沙梁子的地方,并将在此度过一夜。王勇说,高山反应严重的女性驴友,依然无法正常行走,只能通过救援队员背着前行。“由于对方体型偏胖,一路上流石滩较多,每位救援队员背着行走不到20米,就得进行更换。”
下山的道路,由于不能翻越救援队所走的海拔4000多米的夹脊梁子,因此选择从海拔较低的银厂沟一线撤出。不过该线路道路情况复杂,除了要避开山体落石,还要在沟渠处搭桥。
“我们的粮食只能撑过明天(10月9日),只能靠接应队伍给我们送了。”王勇说。
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,至8日下午5点,第二批出发的接应队员已经到达了龙灯桥,并搭起了一座木桥,在此过一夜之后,10月9日将在大岩窝与往回撤的救援队汇合,共同将驴友营救出山。
“目前出山时间无法估计,如果顺利,10月9日晚上可以从卧龙关村出山。”汶川县公安局卧龙分居副局长刘麒麟说。
救援队讲述
携带氧气瓶上山
找到被困者时粮食只够两天
8日下午2点半,成都商报记者在卧龙关村,碰到了7名背着行囊从山上下来的村民。
经打听,一行6人在10月5日当天,就接到了驴友朋友的求救电话,并立即从小金县境内出发,连夜上山,6日上午,在粑子桥牛棚找到了3名驴友。
一位领队说,两名男性驴友身体状况正常,女性驴友则发起高烧,躺在牛棚内,“我们马上给对方提供了供养的设备。”
一名见到救援队员的男性驴友,笑着和救援队员合了影,女性驴友情况则不妙,一行人并未仓促下山,而是就地等待从卧龙方向上山营救的队伍。
当晚,山中一行9人升起篝火,在牛棚过了一夜。7日下午,由卧龙镇3名公安干警,1名医护人员、12名当地民兵组成的救援队伍,赶到了驴友被困点。因携带的粮食不足,6位村民沿银厂沟先行下山。
领队称,此次救援是被困驴友的朋友给他打的电话,因此上山救援,对方不愿透露自己的身份,不过从其装备看,可能是当地的小金县当地的高山协作人员。
尴尬现状
违规上山的驴友防不胜防
虽有法律约束,实际操作很为难
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面积大、自然条件复杂、风景秀丽,备受喜欢户外穿越的驴友们的青睐。近年来,一条围绕该保护区的“四姑娘山龙眼穿越”线路,火爆驴友圈,穿越线路贯穿海子沟-龙眼-卧龙,经过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。在网上,关于该线路的穿越攻略数不胜数,且相当成熟。
“近十年来,每年都有驴友在穿越途中被困,每次接到求助,当地公安、村民以及大批负责动植物保护的卧龙保护站工作人员,都会结伴上山,进行救援。”汶川县公安局卧龙分公安局副局长刘麒麟说。
饭店老板:经常善意提醒 很少有人听劝
在卧龙关村境内一条上山的小路对面,龙头源酒店的老板告诉成都商报记者,近几年,不少驴友乘坐大巴车到达路口,在饭店歇一宿后上山,“这几年经常有人在山上被困,我们都会做善意的提醒,对于很多执意要上山的人,我们最少也要建议找一个当地人带上山,不过很少有人采纳意见。”
该老板称,有时候山上有驴友被困,会打电话到山下,找村民上去带下来,通常要付百八十元的“辛苦费”。
记者在卧龙镇境内发现,但凡在通向深山的小路路口,都立着醒目的通告牌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,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。通告一方面是出于对该区域的保护,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人身安全的提醒。
龙头源酒店老板翻出了手机中保存的照片,在穿越区域的乱石滩上,立起了一些木桩,上面注明着遇难驴友的信息。老板说:“这是我们当地村民以前上山救援时看到的。”卧龙镇多位村民称,今年五一长假,一名独自上山的驴友,因GPS失去了信号被家人发现后报警,但救援队员最终没能发现其踪迹。
进山者难防 违规后难处
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,通常情况下,只有专业的科考队才能进入保护区核心区,同时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,配备完善的专业设施,而驴友是一律不予审批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规定,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单位和个人,将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通往深山的小路很多,对上山的驴友是防不胜防。即便有法律约束,但执法部门实际操作起来很为难。”汶川县公安局卧龙分局副局长刘麒麟很无奈地说。
四川省林业厅野保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,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,对于驴友擅闯保护区核心区事件,很难对当事人进行有力的处罚,很多地方规定得很模糊,如果他们在进入核心区时没有损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,只能从其他角度去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