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宁女子罗某某,购买了一枚日期章后,盖在了龙宫景区门票上,以此伪造门票,并进行倒卖。近日,西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,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据介绍,去年10月1日,时年36岁的罗某某购买了一枚日期章盖在一批龙宫景区门票上。随后,罗某某联系夏某某、陈某某(二人另案处理)到龙宫景区进行倒卖,10月4日,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夏某某等人,并查获40张伪造的龙宫景区门票,被查获的门票票面价值为人民币6000元。同年11月2日,罗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西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罗某某犯伪造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,但其有自首情节,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(记者杨媛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