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这么一个场景,似乎总是容易被人忽略。在一些小县城的公园里,总会零星有着些许游乐设备。这些小公园里的游乐设备,不如大城市里的游乐设备齐全,看着也有一股“沧桑”的感觉,但是在诸如节假日、庙会等人们赶集热闹的日子里,这些设备便会有很多孩童围着乘坐。殊不知,有人关注过这些设备是否合格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,使用者的安全又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呢?
今天(8月21日),有媒体调查发现,河南荥阳多个厂家回收旧游乐设备后翻新出售,可获利一倍;主要销往二三线城市景区、小型游乐场、流动游乐场等。记者当地采访多个厂家发现均没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,属于无证销售。有些厂家甚至通过在设备上设置机关,来达到免检的目的。
这新闻听着就让人后怕。近几年,关于游乐场因游乐设备伤亡事故的新闻屡见报端。仅在20天,就有游客从10米高空座椅上坠亡;今年2月,有游客因“遨游太空”游乐项目安全带断裂被甩出后身为亡事件;而在2016年4月,河南新乡市长垣县铜塔寺商业街庙会上,“太空飞碟”游乐设施在空中发生故障,旋转杆断裂,有19人被甩下来,其中1人为骨折重伤,18人轻伤……
显然,游乐设备安全隐患所带来的问题,已经不容小觑。但有几个问题,显然亟待厘清。其一,游乐场的游乐设备无论是从体积还是重量来看,均非可方便转移、隐藏的物体,且都密集集中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园、广场等处,为何地方安监、工商等部门会“视而不见”,使得这些无证设备得以投入商业运行。媒体报道中提及了两起庙会游乐设备事故,据国家质检总局事后通报,事故涉及大型游乐设施均为无生产单位、无制造许可的个人自制产品,使用前未办理安装告知、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。行政监管,不能总是存在事故之后。
其二,正规游乐场退出的旧游乐设备是如何流入到这些翻新厂家手中。游乐设备属于特种设备,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规定,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,无改造、维修价值,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,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,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。
但事实上,对大型游乐设备的报废年限并无统一、强制的具体标准。依据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》的规定,对超过整机设计使用期限仍有修理、改造价值可以继续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,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,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。也就是说,游乐设备的报废年限可以进行更改,这其中便就留下了很大的灰色空间。而对于已报废、并从相关部门注销登记的设备如何确保其真正被报废、不流入到翻新市场,也没有一个完善且公开、透明的渠道。
去游乐场玩耍,已成为很多成人、孩子的休闲娱乐方式。虽然不是每个城市都能如一线城市般拥有大型正规的游乐场,但拥有符合安全标准的游乐设备、有持正规资质的工作人员,也应该是各个城市的游乐场所必须具备的。唯有在源头上堵住不安全游乐设备的流出,才能给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一分安全的保障,让游客的安全“不失控”。(陈鸣默)